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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肉搜索利用现代信息科技,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、人问人、人碰人、人挤人、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,从最初的“一人提问、八方回应”,到2006年4月的魔兽“铜须门”事件,猫扑人肉引擎发动后将这起偷情事件的男女主角包括照片、工作单位、学校、姓名等资料公布于众,人肉搜索掀开了一起又一起新闻事件的面纱。
它推动了“华南虎照”事件从科学问题走向公共事件,推动了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曝光,推动了政府官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被曝光,推动了南京某房产局局长的天价烟、豪华表被曝光,同时也有类似王菲因人肉搜索而不胜其扰,患上抑郁症,转而将网站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最后胜诉的案例。
人肉搜索背后的是非争议从来没有停止,它背后涉及的伦理、法律问题一直没有确切的说法,到目前达成的唯一共识是——人肉搜索是柄双刃剑。该如何去规范它?人们有各自不同的看法。
徐州:禁止“人肉搜索”
据扬子晚报报道, 1月18日,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《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,对计算机安全等级管理、保护措施、禁止性的行为、法律责任等,作出了详尽规定,规定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,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“人肉搜索”,该条例明确“说不”。该条例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。
“人肉搜索”其实就是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或单位信息的行为,而这些信息往往涉及个人隐私,一旦触及这个层面,就违反了法律。
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,根据国家民法、行政法、刑法的规定,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。这里,个人隐私就是关于个人的有关信息,包括个人尤其是女性的年龄,个人或家庭财产及构成,收入状况,住所,任职单位的待遇等等。特别是人际交往,在当下往往成为“人肉搜索”的目标。“散布这些就是违法的。”
根据这一条例,未经允许,擅自散布他人隐私,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,对发布者、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,最多可罚款5000元;情节严重的,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;一些违法的单位,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。
网友:“人肉搜索公约1.0Beta版”
徐州这一条例具体实施还有些时日,而网友们的自律行为比这个更早一步。
2009年1月1日,各大论坛网站几乎同时出现了一条名为“人肉搜索公约1.0Beta版”的帖子。发帖人叫做“Yule”,该帖子指出,制定这一公约是为了加强网络公民的网络道德意识,加深人们对“人肉搜索”正确定义的理解,使“人肉搜索”向正确的方向发展,并不断服务大众。
该公约共有8条,具体是——
一、热爱祖国,热爱党,遵纪守法,互助友爱,维护网络和谐;二、人肉搜索时做到以诚信、安全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互助的原则,多进行利他性的知识性人肉搜索;三、以网络道德为准绳,尽量不参与搜索他人隐私;四、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,保证不在公共场所公布他人隐私;五、对于涉及“贪污、腐败”、“惩恶扬善” 可以不受第三、四条的约束 ;六、人肉搜索要提供真实可信的内容,提供信息者对信息真实性负责;七、文明用语,对于恶意人肉搜索行为做到不起哄,不传播;有条件的情况下告知当事人以及相关网站负责人;八、通过不断努力提高人们对于人肉搜索的正确认识。本公约于2008年末,经各网站网民讨论修订而成,凡在此网站活动的网民应该自己遵守。
公约的落款为“人肉搜索非组织性联盟”。
公约的最后指出,此公约为1.0版,难免有所纰漏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南方周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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